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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市政府法律顾问告示


来源:平台管理 发布时间:2015-04-21 09:46:15 字体大小: 浏览次数:-

为了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,据《建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方案》(连府〔2015〕11号)要求,受连州市人民政府(下称市政府委托,我局现清远市范围内公开选聘方3—5名市政府法律顾问要求如下:

  一、应聘条件

  (一)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、实际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

能力和经验;

  (二)擅长行政法、民商法、经济法、金融法等;

  (三)工作责任心强、工作敬业、善与人沟通;

  (四)身体健康,无酗酒、嗜赌等不良习惯,无行政处分等不良纪录。

  二、法律顾问主要职责

参与市政府的重大决策、重大民事行为和行政行为的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;参与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,提供相关法律论证意见;受市政府委托,代理市政府的诉讼、仲裁、执行案件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;受市政府委托,参与以市政府或市政府所属部门名义签订的重要合同(协议)谈判,草拟、修改、审查相关合同(协议)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;受市政府指派,参与、指导、协调、处理市属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重大法律事务;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。

  三、法律顾问聘任方式

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为兼职,工作时间为不定期,通过调查研究、专题咨询、商务洽谈、委托代办或代理等形式,为市政府及所属部门提供法律服务

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费为每人每年人民币六千至一万元,聘用时间为三年,通过与我局签订合同的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。

  四、报名地点、时间、需提交的资料

(一)应聘地点:连州市法制局法制股(连州市连州镇爱民路23号,即连州市司法局四楼)。

  (二)应聘时间: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15日。

  (三)需提交的资料:1、个人身份证复印件(备原件);2、个人简历;3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(备原件);

  联系人:冯方其    

  联系电话:13926600501,0763-6616620

  邮箱:2815304692@qq.com     传真:0763-661662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连州市法制局

            2015年4月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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